惠水县贯彻实施《档案法》领导小组文件(通 报)
惠档组发〔2015〕2号
惠水县贯彻实施《档案法》领导小组
关于2015年度县直机关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情况通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
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维护机关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基础工作。提高归档文件整理质量,可以充分发挥档案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为促进全县县直机关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机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质量,根据《惠水县贯彻实施<档案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5年度档案工作的通知>》(惠档组通〔2015〕1号)安排,惠水县档案史志局于2015年5月26日至29日,按系统分赛区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县直机关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活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档案工作意识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档案法》的要求,重视档案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内容,确保年度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稳步推进,按时完成。
(二)归档文件材料规范化整理水平不断提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地税局、县文化旅游局、惠水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等方面完成得又早又好。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团县委、县编委办、县妇联、县信访局、县离退局、县总工会、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使用了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文件级机读目录数据录入,实现计算机快速检索。
(三)档案人员业务素质普遍提升。随着人才引进机制的不断完善,一批新进大学生充实到档案岗位,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普遍提升。大多数机关单位的档案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按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开展工作,使档案工作能更好地为领导提供决策,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二、存在问题
在县直机关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活动中,少数单位对档案工作依然重视不够,档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少数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特别是垂管单位和临时机构)领导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未督促和安排档案人员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保管期限表进行收集、分类和整理归档。二是档案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档案整理归档不规范,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归档文件材料收集不够齐全完整。一是少数单位在收集整理归档时,只注重收集、整理红头文件,而对本单位业务股室产生的业务文件材料、业务数据汇总、年度报表、会议记录、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等自身文件材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二是部分单位仅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和电子文档电脑储存或光盘备份,没有将具有永久保管价值的电子档案适时生成纸质档案或纸质照片进行整理归档。
(三)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有待提升。一是有的单位档案分类不清,保管期限划分不准。二是归档文件的签发、定稿不全。三是少数单位档案装订不规范。四是不按规定使用标准的档案装具。
三、评比结果
本次赛卷活动共有79个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加。经过考评组的严格认真评卷,共有县委办等68个机关单位获得优秀等次,县机关事务局等5个单位获得良好等次,县委党校等3个单位获得合格等次,惠水职校等2个单位为不合格等次。
(一) 优秀等次(68个机关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直属机关工委、县编办、县信访局、县离退局、县老年大学、县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业总公司、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工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民宗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科技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局、县金融办、县合医办、县教育局、惠水民族中学、惠水二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惠水经济开发区、县城投公司、县工投公司、县城南征收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烟草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二)良好等次(5个机关单位):县机关事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北征收办、惠水调查队、县供电局
(三)合格等次(3个机关单位):县委党校、县国有资本营运公司、惠水县人民银行。
(四)不合格等次(2个机关单位):惠水职校、县气象局
(五)因政府机构改革须进行档案移交不参加年度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的单位(4个机关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务局、县移民局。
(六)县档案史志局参加了年度文书档案整理质量评比活动,因其系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只参赛,不评分,不定等次。
(七)无故不参加年度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不予评分的单位(14个机关单位):县文联、县烟办、“四路一区”指挥部、惠水县电信公司、惠水县邮政局、惠水县公积金管理部、惠水银监办、惠水县工商银行、惠水县建设银行、惠水县移动公司、惠水县联通公司、惠水县人寿保险公司、惠水县财产保险公司、惠水县公路段。
参加本次年度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得分以60%的比例计入本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成绩。参加评比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和无故不参加年度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质量评比的单位,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2014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报请县档案史志局和县考核督查局进行验收。
2015年6月11日